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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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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分类:
行业准营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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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书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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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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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部等5部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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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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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出口产品列入目录(年度发布一次)的汽车生产企业所授权的3家出口经营企业(详细要求请见办理流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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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每年10月15日前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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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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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照以下内容提交书面材料。
提交材料:
1、汽车生产企业上一年度产品出口情况及授权企业名单(制式表格)
2、生产企业提供国家认监委出具出口产品CCC认证;
3、授权的出口经营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证书;
4、国家商务部根据需要,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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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北京商务委员会机电进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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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邮编: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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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话:
6528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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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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