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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外资管理处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核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核上报文书(文件编印程序按机要室有关规定办理)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有关文书,告知申办人领取并上报商务部许可。(条件具备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对未审定通过的,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将需编号打印的审核文书及时转入编印程序。
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5个工作日。
编印
本岗位责任人:机要室编印人员。
工作标准:
文书打印和编号规范工整、正确无误;文书收发手续完备健全;
文档资料完整,无丢失、缺损。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编印文书。
将需编印的文书进行计算机登记存档。
文书印妥后,即时通知受理、审核人员校对;编印完成后,及时通知受理、审核人员领取并签收。
对格式、文字需要修改的,提出修改意见并尽快通知审核人员修改。
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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