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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外资管理处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批复文件,告知申办人领取。(条件具备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对不予批准件,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将需编号打印的审批文书及时转入编印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 2个工作日
编印
本岗位责任人:机要室编印人员。
工作标准:文书打印和编号规范工整、正确无误;文书收发手续完备健全;文档资料完整,无丢失、缺损。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编印文书。将需编印的文书进行计算机登记存档。文书印妥后,即时通知受理、审核人员校对;编印完成后,及时通知受理、审核人员领取并签收。对格式、文字需要修改的,提出修改意见并尽快通知审核人员修改。
时限: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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