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外贸运行处 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214房间(100010)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联系电话:(010)65139333
《201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12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目录》
1、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焦炭]、[稀土]、[磷矿石]、[锯材]、[玉米粉和大米粉(香港以外)]
2、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部分金属及制品]、[摩托车]、[石蜡]、[锌及锌基合金]、 [汽车及其底盘]、[柠檬酸]、[钼制品]、[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硫酸二钠]
3、出口配额招标管理的商品: [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4、特殊管理出口商品: [易制毒化学品] [消耗臭氧层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