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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管理(北京)
 

  办理部门:外贸运行处
  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214房间(100010)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联系电话:(010)65139333
 

  201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12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目录 

  1、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焦炭]、[稀土]、[磷矿石]、[锯材]、[玉米粉和大米粉(香港以外)

  2、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
部分金属及制品]、[摩托车]、[石蜡]、[锌及锌基合金]、 [汽车及其底盘]、[柠檬酸]、[钼制品]、[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硫酸二钠]

  3、出口配额招标管理的商品: 
  [
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4、特殊管理出口商品:
  [
易制毒化学品]  [消耗臭氧层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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