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限制出口技术许可
服务分类:
商业活动
受理方式:
书面受理、网上填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1号)
3、《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 〔2009〕第2号)
4、《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 〔2008〕第12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自收到限制出口技术出口意向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会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分别对申请项目进行贸易审查和技术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项目获得批准的,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自正式受理限制出口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审查相关内容和材料,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获得批准的,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
条件:
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北京地区工商注册企业
提交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
1、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2、《中国限制出口技术申请书》(原件、二份,电子版、一份);
3、技术委托开发协议(复印件,二份);
4、技术合作研发协议(复印件,二份);
5、申请出口技术的完整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二份);
6、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
7、主要技术指标图表(原件,二份);
8、《国家秘密技术出口保密审查批准证书》(复印件,二份);
9、若技术出口涉及到相关资源出口的资源出口许可文件(复印件,二份);
10、拟出口技术的主要资料清单(原件,二份);
11、完成技术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二份);
12、申请材料清单(二份,参见《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附件《中国限制出口技术出口申请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
1、《技术出口合同申请表》和《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原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复印件,一份);
3、合同副本(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复印件、一份);
4、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出口技术资料清单(文件、资料、图纸、其他,一份);
6、签约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7、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会议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8、其他所需材料。
9、申请材料清单(一份,参见样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由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全部或部分材料。
办理程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申请
1、申请企业登录商务部“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jckqy.fwmys.mofcom.gov.cn )。下载《中国限制出口技术出口申请书》,按规定格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将齐备、有效、规范的申请材料报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层服务大厅12号、13号窗口
电话:85163103、85163123
2、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自收到限制出口技术出口意向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会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分别对申请项目进行贸易审查和技术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申请项目获得批准的,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对通过审定的项目,出具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由申请企业自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对未通过审定的项目,书面告知申请企业,终止审查。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地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层服务大厅12号、13号窗口
电话:85163103、85163123
地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电话:6615341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申请
1、申请企业登录“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jsjckqy.fwmys.mofcom.gov.cn ),按要求在线录入技术出口合同相关信息内容,并提交网上申请。
2、提交网上申请后,申请企业将齐备、有效、规范的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层服务大厅12号、13号窗口
电话:85163103、85163123
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正式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项目审查。对通过审查的项目,出具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和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书面告知申请企业,终止审查。
通过审定的项目,由申请企业自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
地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一层服务大厅12号、13号窗口
电话:85163103、85163123
监督检查举报: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010―65242214
办理机构:
服务贸易处
办理电话:
85163102
办理地址:
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 市商务委员会525房间(邮编:10001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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